更新时间:2022.07.26
从工伤鉴定申请被受理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当不超过60日;如果是案情较为简单、事实清楚明确的,则应当限期15日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此处的60日和15日的期限都适用中止的规定,也即,如果需要等待法院、检察院或者其他行政机关的决定,则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
出院后申请做伤残鉴定的时间,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
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就可以申请。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 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1、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2、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工伤鉴定需要60到90天的时间。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般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三十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
医疗事故鉴定的结论的作出在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有着具体明确的规定那个,在医学会接接收到当事人、医疗结构等委托后,需要在五日之内通知当事人双方各提交鉴定所需要的具体材料,双方所提供的材料是不相同的,在《条例》第二十八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45日内作出,自医学会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开始计算。医学会作出结论后,应及时交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需及时送达当事人。
伤残鉴定在出院三个月左右可以做。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资料如下: 1、因工伤致残的,需要工伤认定书; 2、医疗诊断证明书; 3、书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