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4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犯罪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包括负有侦查职责的人员,负有检察职责的人员,负有审判职责的人员等。犯罪客体为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执行判决失职罪的主体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公安、国家安全、检察等依法行使侦查权的机关中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讯问职责的人员,担任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进行法律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有: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在执行判决的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
执行判决失职罪要承担的犯罪构成有: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司法工作人员;主观上为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司法秩序;客观方面实施了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或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在执行判决的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主体要件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构成要件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包括负有侦查职责的人员,负有检察职责的人员,负有审判职责的人员等。客体为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在执行判决和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给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