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4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主体是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大致需要经过三个程序: (一)是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二)是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查,提
搬家费及提前搬家奖励按被征收的合法实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自征收期限首日起,按时限划分为二个奖励期限。 在第一个奖励期限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征收土地管理,规范和完善绵阳市市辖区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个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征收土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拆迁住房安置标准的通知永川府发〔2010〕3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征地拆迁户的住房保障问题,根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安置活动,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是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协议丢失的补办办法为: 1、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针对房屋拆迁后的补偿条款达成一致后,签订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式四份,主要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各持一份,同级人民政府保存一
房子拆了无安置房户口的处理如下:户口可以移到新的分配房屋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补偿事项如下: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
实践中,拆迁补偿通常是按照人口和房屋面积综合进行补偿的,但是,由于每个拆迁项目的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应以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分析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是按房产证面积计算的,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地方政府需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