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并且是高温环境下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支付其工资报酬,即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发放具有强制性,故而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不是一回事。防暑降温费是指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费用之外的福利待遇支出,是职工福利。高温津贴是指用人单位为了补偿职工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的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
根据人社部规定,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所以,高温补贴属于工资而不是福利费。高温津贴是夏季高温天气作业下的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明确关于高温津贴属不属福利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40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
高温津贴应该属于福利。最早的关于高温下作业可参照的法规是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而此办法中并未强调如果不给高温津贴有什么风险,只说明各地区、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的精神制订实施细
2021年上海高温补贴费标准为300元一个月。发放情形如下: 1、露天工作:对于露天工作的职工,不论当天温度如何,单位都应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2、室内工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单位应当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根
补贴和津贴的区别区别有三个:含义、形式、性质。首先在含义上,津贴,是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补贴是为了补偿物价变动而设置的补偿,主要有生活费补贴和价格补贴。其次在形式上,津贴的主要形式:地区津贴;野外作
公司不发高温补贴的,属于违法行为。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因此,公司在高温的天气安排劳动者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