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5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纂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患者有损害,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则此种情况之下,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纂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属于无过错的替代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
医疗损害责任归属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要件为: (1)损害结果。如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出现死亡、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不良后果等。 (2)过错行为。即医疗行为具有违法性。所违之法,除医疗卫生管
1、案由不同,参考的法律文件不同,这点应该是很容易理解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以民法典为指导,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指导; 2、鉴定途径不同,前者以司法鉴定文件为诉讼中证据,后者以医疗事故技
发生医疗事故的,当事人可以进行索赔,若院方不肯赔偿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活动中,举证责任的分担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
一般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三个。根据医疗损害情节的不同适应不同的归责原则:一是过错原则,是指在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存在医疗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这一医疗损害行为的情形下,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二是过错推定原则,当医疗机构
医疗损害中,就算是因为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患者受伤,院方作为雇主也要承担代替责任。换句话说,医疗损害事故中,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患者在治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的,如果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存在过错,院方就需要承担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