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担保人有其他债务,也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担保的债务与其他债务并不当然相斥,因此如果担保人除了担保的债务之外,还有其他债务的,也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法律后果。
担保人有其他债务,还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无论何时,担保保证人的风险都是非常大的。首先需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章节弄清楚何谓保证、保证人以及保证的方式。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主债权的全部、利息、违约金、损害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
债务人擅自转让债务担保人不会承担责任。在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
1、被担保人(债务人)诱骗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不影响担保责任的承担。 2、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担保人签订的合同,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合同的主体,对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没有影响。只要债权人没有诈骗担保人,担保人就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3、另外,对于债务人
公司债务法人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依法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其全部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抵押人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债权人可以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合伙的债务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应该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