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行政强制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例如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等;和行政强制执行。而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扣许可证件、行政拘留等。
有。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以下这些,其中包括行政拘留: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属于行政法,其依据有如下: 1、从制定主体来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 2、从任务来看,是为了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行政法的核心任务就是“限权”,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把行政权关在法律的笼子里; 3、从性质来看,是行政程序法。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措施不属于行政强制的范畴。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先由当事人申请听证;然后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告知当事人听证会的举办时间、地点;再由主持人主持听证,由各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最后制作听证笔录,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要保障行政处罚的程序正当的,行政机关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处罚前,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和当事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以及在作出处罚决定后,及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等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下:听证主持人宣布案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的建议,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就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进行申辩和质证,并可以出示无违法事实或违法事实较轻的证据,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
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是:1.违法事实确凿;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程序和审查决定程序。 (1)立案调查:立案是一般程序的开始阶段,先立案后查处,应当是行政处罚程序的最初要求。调查则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目的在于获得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 (2)审查决定:案件调查结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