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办理结婚登记需准备这些证件和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双方带上这些证件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1、事先要准备好一些材料: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者是离婚判决书。 2、双方可以到一方的户口的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复婚,两个人各自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的登记申请表就可以。然后在婚姻登记处亲自签名和按指印就可以。 3、经过工作人员的审核,婚姻登
离婚需要以下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如果是结婚证遗失了的,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申请开具婚姻登记证明,之后携带起诉状,身份证,以及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若是没有领结婚证的,没有婚姻关系,不需要起诉离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二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或者判决书)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 2、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离婚了再结婚登记都需要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通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供的材料有: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
领取结婚证后,迁户口的手续和证件:携带申请书、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离婚了再结婚需要带的证件如下: 一、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再行复印; 二、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四、再婚的一方
办理结婚登记领结婚证的内地居民需要携带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1)本人的户口簿; (2)本人的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证明; (4)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携带以
异地登记结婚所需资料证件:\ t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照片大2寸的规格为6x4厘米。应当是证件
丧偶再婚的,当事人携带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到当地的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机关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