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小汽车交强险赔偿的条件有: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2、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是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的; 3、道路交通事故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交强险人伤赔付标准为交强险在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元人民
交强险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丧葬费 12、死亡补偿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机动车在道路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可分为人身伤亡的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直接财产损失以及间接财产损失。
交通强制险赔偿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四川交强险赔偿标准:投了保的机动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在限额内予以赔偿。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可以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分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是车主有责的情形,此时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分别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2、是车主无责的情形,此时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分别为死亡伤残赔
交强险支付伤残赔偿金的标准:医疗、抢救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确定。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