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债务人死亡,债务由其继承人还。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的继承人清偿债务,而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则可以选择不还。
债务人死亡,债务应该由其继承人还。继承人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贷款债务人死亡,如果其有遗产和继承人的,则还要还款。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请求继承人依法还债。
债务人死亡的要其继承人还。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的继承人清偿债务,而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则可以选择不还。
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承担主要由债务人的配偶和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来承担。具体承担范围如下: 1、债务人配偶的责任承担:债务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要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去世后,债务人的配偶应当承
债务人死亡,如果有继承人继承债务人的遗产的,由继承人来偿还,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没有人继承的,用其遗产偿还。
债权人可以找到已故欠债人的继承人,向其告知债权人对欠债人享有的债权情况。欠债人的继承人若要继承遗产,其应当首先从遗产实际价值中清偿债权人的债务。 若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欠债人的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价值的债务除外。
债务人死亡,债务应该由其继承人还。继承人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债务人死亡后一般以债务人的遗产清偿债务,如果遗产已经被继承的,由继承人在遗产限度内进行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欠款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债权人死亡,则债务人要向债权人的继承人进行偿还。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则向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人偿还;如果没有协议的,则一般向债务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偿还。但该债务必须属于合法的债务。
债务人死亡,如果债务人有遗产和继承人的,则债务要由继承人来还。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债务人的债务。但是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超过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