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4
我国担保法把保证的方式确定为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保证方式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尽相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人不享有,应对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
借款合同中保证期限的确定方式:如果当事人依法约定了保证期限的,按其约定的期限来确定;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
借款合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约定不明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借款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担保人权利: 1、按担保贷款条件和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是否为贷款提供担保; 2、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3、有权对借款人进行贷后跟踪审查; 4、如借款人未能
借款合同中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担保人就要为其承担还款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1、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
1、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关于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与债务人处于同一顺序,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人首先履行债务,也可以一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一般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一般保证人享有先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如果主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也会随之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但是,合同被认定无效,并不意味着违约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人如果对主合同,也就是债务合同
借款担保合同中涉及两个合同法律关系,分别是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和担保合同法律关系,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担保合同为从合同。通常如果借款合同无效,则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也随之无效。 因此,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涉及到两个纠纷,分别是借款合同纠纷和担保合同纠
他人借钱,为别人的债务做担保的担保人有一定的民事责任,但是具体还是要区分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