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当事人的称述是指当事人自己对案件事实的一个叙述。当事人的陈述能否作为证据还存在很大的争议,但是在我国民事司法活动中,当事人的陈述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必须有其他证据予以支持或对方认定陈述为事实。
最后陈述一般都是在辩论终结后的陈述,因为原告的很多观点已经在诉状和辩论中已经说明了,故,最后陈述一般简介扼要。通常原告是依法判决,支持诉求。
离婚案件系解除身份关系的案件,因此法官会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一均会给予双方最后陈述的时间。在最后陈述中,可以表达对这段婚姻关系的看法,是否同意离婚,对于财产分割希望如何处理,孩子抚养权希望归属于谁的意见。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害人陈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的情形有采用暴力、威胁、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根据法律规定,定案的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
定案的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庭最后陈述争取缓刑的方式如下:可以向法庭说明当初因何会实施犯罪,是出于什么目的、现在是否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以后准备怎么做等方面进行陈述,并可在最后向法庭表示认罪服罚,希望法庭从轻处罚,并判处缓刑。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
不要过分表达情感,作到大众口味。平实,稳重,坦诚。产生共鸣。 1、最后陈述权是刑事被告人在庭审中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其理论基础主要在于立法对刑事被告人弱势地位的特别关注以及对言词原则的体现。 2、最后陈述程序的设置,有助于法官更好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虚假陈述: 1.伪造、变造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的2.在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已履行举证义务后,仍虚构法律关系及相应事实进行抗辩的3.就案件事实的陈述前后不 一、存在重大矛盾且无法作出合理说明的4.在主张己方权利时,隐瞒对方已履
在法庭最后陈述中,争取缓刑可以向法庭说明当初实施犯罪的原因、目的,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后续的悔过行为等,并在最后向法庭表示认罪服罚,希望法庭从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
定案的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民事诉讼中证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可能承担被处以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在庭审时作虚假陈述的,如果是民事案件的,是属于妨害司法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