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这是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对外负债,由总公司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清偿,不能清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指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到期债务,以合伙企业的现有资产不能完全予以清偿的情形。规定合伙人将其财产投入企业后即形成合伙企业财产,直到合伙人退伙或散伙,这种财
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并不影响债权人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的权利,因为连带责任是要求所有债务人所负义务是任意一人都要对所有的债务负责,如果有一人破产而失去了经济偿还能力就需要其他的债务人先履行对债权人债务。
连带债务人破产应该清偿债务。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是按照各自的责任的大小进行确定,如果不好确定责任的大小的,则平均承担各自的责任。如果连带责任人实际承担的责任超过自己的责任份额的,则是有权向其他的连带责任人进行追偿。连带责任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要承担连带债务。不管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的设立、经营、变更、解散、清算、注销等过程中,都需要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形成一套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同时设立公司须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公司才能得以
一人公司对股东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对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不存在混同的情况,负有举证证明责任。 3、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务由滥用权利的股东在法人人格否认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
股东需要在下列情况下与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明显低于章程定价的,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
根据规定,连带债务人应当就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即只能主张其他连带债务人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内未履行的部分,而不是就该超出部分要求其他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此外,为了合理平衡享有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