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女方婚后陪嫁如果女方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是赠与女方一个人的,或者男女双方没有婚内协议约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女方婚后陪嫁如果女方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是赠与女方一个人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女方的陪嫁一般不算共同财产,陪嫁应认定为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归女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了陪嫁婚后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女方这边的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在男方那边认为是赠与行为。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而女方的家人并没有说是单只对一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该认为这个
登记结婚后女方陪嫁一般不算共同财产,应算作女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陪嫁,若是婚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若是婚后陪送的嫁妆,应当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
陪嫁的财产在性质上属于女方娘家赠送给女方的个人财产,应被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赠与给结婚的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不应该被算作共同财产。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
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应被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赠与给结婚的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因此,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性质的情况下,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一方的婚前财产”,应解释为包
女方的陪嫁通常是不会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的。陪嫁应认定为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归女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了陪嫁婚后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我们都知道嫁妆是女方的父母赠予女方的,属于女方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而且按照我国民间传统风俗习惯,结婚时,父母都是将嫁妆钱单独给予女方,而不是赠与夫妻双方,所以从这点来看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配嫁如果是女方父母赠送给女方个人的,那就是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如果是赠送给双方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应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1、陪嫁的钱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明确约定陪嫁的财物属于对夫妻一方的赠与,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
女方陪嫁的东西,一般都是婚前获得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陪嫁是在婚后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