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一审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若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将案件再审。 判决书生效后执行方法如下: 1、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申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一审判决生效后,是可以申请再审的,只要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即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于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
一审赢二审输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如果满足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或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为之一的可以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依据上述法律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2、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终审后申请再审流程如下: 1、二审败诉后,败诉方想要申请再审的,要提供二审判决书审查实体和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2、再审必须在判决书生效后的6个月内提出,或其它法定事由自知道或应该知道之日起的6个月内提出。 3、再审需向作出原判决书的人民法
终审后,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认为有错误可以上向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也可向同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只要申请人理由充分,有新的证据就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依据上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依据上述法
一审终审的案件能申请再审。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调解书生效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再审。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因此,调解书生效后,出现法定情形的,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
二审败诉后,败诉方想要申请再审的,需提供二审判决书审查其中实体和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再次,再审按法律规定有期限规定,必须在判决书生效后的6个月内提出,或其它法定事由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最后,再审需向作出原判决书的人民法院或
调解书生效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再审。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