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公司债务和个人债务以合同是否加盖公司公章来区分。 公司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抄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属于公司的债务,其双方签订的合同加盖有公司公章。 个人债务,和公司没什么关系。他所签订的合同只有个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继续存续的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
分公司注销债务的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点: 1、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应当成立清算组,公告清理债权债务; 2、经公告,债权人未在45天内申请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 3、没有公告、清算的,由股东承担法律责任; 4、可以查看工商档案,档案中应当有单位债权
总公司对外负债,由总公司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清偿,不能清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
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的,对分立前的债务两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
公司分立的债务承担是,若是没有约定的,分立后的企业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将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除分立前已约定好由哪个公司承担的,其余情况下所有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还应当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对于分公司债务,总公司有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当债权数额巨大或者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所产生的争议较为复杂,超出了分公司处置的权限时,应当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一般有以下2种:1、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和公司达成协议,约定债务让其中一家公司偿还;2、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和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让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新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