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股东资格的丧失是指股东因法定原因,并经法定程序而丧失股东身份。非经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股东身份不会被解除。从我国《公司法》规定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
不可以,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另外,上了黑名单贷不了款、不能注册公司、不能
法人欠债,股东没有责任偿还,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子公司是否设立董事长职务,可以视公司情况而定。由母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就是公司法上所说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也可以不设置董事会。由股东一人决策,子公司的股东是母公司,就由母公司决策。
一般是不能一起开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股东会和董事不会可同时召开,因为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而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如果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董事会超越职权范围所做的决议以及违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会可以撤销。对于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董事会在其职权范围所作出不存在瑕疵的决议股东会不能撤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是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工作经验、具有该证监会的证监会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等。
有限公司可设立独立董事,也可以不设立,上市公司一定要设立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在产生程序、行权等方面独立,且不能持股超过一定比例。
公司股东未出资经法定程序是可以转让股权的。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股东未出资的,可以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
可以。具体分析如下: 一、情况分析:首先,国家对于自然人设立普通公司没有限制,只是对于一人公司有限制。其次,设立一人公司,该自然人就是法人,也是股东。 第三,一人公司有人数限制的原因,是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法人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