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1
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需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的手段、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综合确定。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格权利益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医疗费用,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赔偿金标准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10级的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没有统一标准,主要参考下列因素确定赔偿金额: 1.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2.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 3.双方的责任划分情况。 4.当地生活水平。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工伤事故赔偿金标准是: 一、医疗费,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安装残疾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按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伙食补助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因
交通事故赔偿期限的情形如下: 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3年。 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应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项目有这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等。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
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计算其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如下: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按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计算到18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每满一岁就少计算一年。
新生儿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