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
若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不足的,在侦查阶段会直接撤销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建议公安撤回案件,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做不起诉处理,如果在法院审判阶段,法院可以判处无罪。
刑事自诉案件的证据若有不足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说服其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若缺乏罪证的,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的结案方式是: 1、在侦查阶段,公安认为证据不足的,应当撤销案件; 2、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以建议公安撤回案件,或者直接作出不起诉处理; 3、在审判阶段,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立案后没有自动撤案这一规定,若经过公安机关侦查以后,确定现有证据无法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况会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撤案。 案件立案、撤案都是有法定程序的,经过公安机关、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才能立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会根据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在侦查阶段,证据不足的,会直接撤销案件; 2、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证据部足的,检察院会做不起诉处理; 3、在法院审判阶段,证据不足的,法院可以判处无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审判人员、
刑事案件认罪证据不足,在侦查阶段会直接撤销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建议公安撤回案件,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做不起诉处理,如果在法院审判阶段,法院可以判处无罪。
刑事案件批捕后证据不足的,侦查机关可以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后依法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可以确定起诉或者不予起诉,如果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经侦立案后说证据不足可以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如果案件证据不足的则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只有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作出有罪判决。
自诉案刑事立案后证据不足的,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 1、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职权调查向人民法院申请。根据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充分的,应当开庭审理。仍然缺乏证据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诉讼或者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