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监事会职权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公司监事的法律职责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3、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4、对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5、对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和罢免予以决定等。
公司监事行使职权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成员人数是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其他的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并由其指定监事会主席。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来规定。
一、监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 1、监事应当对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可以进行罢免; 2、监事还应当对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给予纠正,工作人员要承担责任的,还应当追究其责
监事会在国有企业治理中的主要职能是: 1、检查企业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2、检查企业财务,查阅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财务会计资料等资料,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检查企业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能主要包括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公司董事会有以下职权:制订公司的工作方案、财务方案、利润分配方案、重整方案召集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等。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公司法》第十六条进行了规定。具体职权如下: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公司监事的法律职责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查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召集、主持临时股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职权有: 1、当公司的董事或者高管人员出现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可以要求其立刻进行改正; 2、对出现违反公司章程、法律法规的董事或者高管人员,可以提出免职的建议; 3、可以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检查; 4、可以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