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 十七、三十八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收到鉴定书后,应当及时将副本送交当事人。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三十八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收到鉴定书后,应当及时将副本送交当事人。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
司法鉴定要回避。鉴定人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司法鉴定可以不做。但是若是一方当事人要求做司法鉴定,人民法院同意的,则必须做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医院一般是不可以做司法鉴定的,做司法鉴定一般是具有鉴定许可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才能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司法鉴定不可以上户。即使进行了司法鉴定证明,也需要提供有效的出生证明才能办理入户。出生证明是办理入户的必要证件。办理入户需要公民提供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法律意见书是指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综合性的书面文件,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和质量决定着意见书的作用大小,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性的帮助是律师的职责,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有效且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书是: 1、指律师对咨询者或聘请人,就重要的法律事务,通过书面形式所提出的,具有建议性的综合性法律文书; 2、制作法律意见书,既要符合规定,又要照顾国际通行的习惯做法; 3、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和质量决定着意见书的作用大小。 诉讼当事人
司法鉴定结果有时是作为定案的依据或者赔偿的依据。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果提出异议时,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申请撤销司法鉴定的条件: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