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税费有: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税率以交易数额为依据。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增值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转让土地使用权,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不动产,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成交价格3%-5%的契税;转让价与购置价差价5%的营业税;营业税7%的城建税;营业税3%的教育费附加;合同价0.05%的印花税;取得收入减除扣除项目后的土地增值税。
土地被电缆占用的应缴土地使用税,免缴土地使用税的情形有法律严格规定,电缆并不属于免缴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内,所以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缴纳的。
我国的养殖用地不需要征收土地使用税。养殖用地实质上属于农业用地,只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现行税法有关规定,民政部门管辖自主经营的殡仪馆及墓地,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民政部门与其它单位和个人合资,而合资企业和个人又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其合资企业和个人使用的房产、土地,属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均按
临时用地也是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的,但是等工程修建完毕以后可以再到税务部门申请退还土地使用税的。所谓临时用地,一般就是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还要把土地使用权交还给国家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时要按法定程序
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有: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新征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的单位和个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土地的土地使用税可以免缴: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的自用地;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土地使用税一般不含集体土地。只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集体土地不在征税范围内,但集体土地进行流转用于建设的需要由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实际使用人在下列情况下应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季申报需要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合同等证明土地使用权属的材料;办税服务厅接受资料信息进行核对;受理申报后征收税款、开具完税凭证;申报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