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企业联合担保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有多个保证人的,则应当根据约定的份额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任意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公司发起人出资义务的承担连带责任: 1、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中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自己的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主要是债务承担责任不同。具体参考如下:从某种意义上讲,债务承担责任的不同,是区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关键性差异。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中,“有
如约定A企业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则需承担B企业在回购项下的全部责任,但鉴于A企业为法人企业,故一般情况下在其注册资金范围内承担责任,而A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性不承担责任。具体可来电咨询。
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在我国合伙企业的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是否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取决于合伙企业的类型。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
要区分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首先要区分我国合伙企业的类型。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分为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以及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组织,有限合伙的责任承担形式是,由有限合伙人以自己认缴的
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具体如下: 1、企业追求价值和利润的最大化,但有不可忽略的社会责任; 2、有些责任是社会以制度和法律的形式赋予的,如社会保障费用; 3、有些是企业价值追求所决定的,如有的企业提出报效社会; 4、有的企业为了社会和用户的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