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拘留37天是指依法实施的拘留期限。刑法中最长拘留期限确实是37天,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司法机关拘留的,应当在拘留的37天期限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对于犯罪事实严重的,需要批捕后进行审查起诉,最终还需要由审判机关来进行司法判决处理。
刑事诉讼期间一般以时、日、月计算,以日为例,开始的日不在期间内,从开始日的第二日开始计算期间,路途上的期间不在期间内; 因此以邮递方式交上诉状等文件的,在期满前交付给邮递不视为过期。犯罪嫌疑人的刑期内有法定节假日的,也算做刑期,不因此延长刑
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五日,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并出具决定书。
超过2天的,也算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侦查羁押期限是不得超过两个月的,但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在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侦查羁押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法律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
审查起诉中的羁押期限为,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若是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满足特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二个月。
审查起诉案件时的羁押期限最长一般为六个月。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6条、158条和159条规定的条件,需要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最多三十七天。一般的刑事案件,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为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时间七天加上检察机关批准的时间七天,共计为十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拘留时间为三十天加上七天,共计三十七天。
若犯罪嫌疑人仅被刑事拘留,未被判刑处罚的,则无论被拘留多少天都不会有案底,即犯罪记录。仅在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且判定其为有罪的情况下,会产生犯罪记录,即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