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人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并非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而是由分公司承担直接责任,在分公司财力不足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时,由总公司兜底,承担补充责任。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人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并非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而是由分公司承担直接责任,在分公司财力不足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时,由总公司兜底,承担补充责任。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如下: 1、名称符合国家规定; 2、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如法律规定必须报请批准的,必须申请批准。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
设立分公司的好处主要体现在: 1、设立分公司的程序较为简单,经营风险相对较小; 2、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便于经营,有利于总公司的业务发展。
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有: 1、公司具有申请设立分公司的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记; 3、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其他条件。
设立分公司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需要提交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拟设立分公司的负责人任命书或决议、核准分公司名称; 3、需要提交住所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超出总公司的授权范围为他人签订保证合同的,该保证合同无效。因为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分立公司可以签合同。签合同的标准: 1、分公司可以单独签订合同,但一般需要总公司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在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签订合同的一定权利,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并不一定要盖总公司的公章,可以仅盖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只要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即为有效。
分公司可以签署合同。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可以加盖总公司的公章,可以加盖分公司的公章。
公司法的规定内容有: 1.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