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以下二手房不能购买: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转售未经共有人、承租人、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法律限制交易的房屋。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可以购买的二手房屋情形如下: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不能购买的二手房有: 1、违章建筑的房屋。违章建筑是指未经许可擅自建造的各种新建筑。购买此类房屋不能转让,购房者权益不能得到法律保护,违章建筑随时可能被强制拆除; 2、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
1、被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 2、属于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的; 4、为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 5、被依法查封的房屋。
下列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房改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处于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房屋
购买二手房,具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以下情形的房子不能买: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不能购买的二手房: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房;违章建筑的二手房;未经所有共同产权人同意出售的二手房;定为危楼的二手房;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二手房等以及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房屋。
不能买卖的二手房: 第一,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第二,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第三,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第四,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第五,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