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案外和解并履行义务的第三人不负连带责任。原告诉前已经与第三人达成赔偿协议,只要该协议是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且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协议应该合法有效。协议有效第三人履行了协议内容的,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
股东的赔偿责任是指在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及抽逃出资的情况下。 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应当补缴、填补、返还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的补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院规定,公司债权人起诉公司已登记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请求其对公司
两者的区别主要包括: 1、承担责任的具体做法不同。一般担保的担保人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连带责任担保中的担保人和主债务人是连带责任人。在担保范围内,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担保人索赔。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担保人都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若有以下特殊情况,股东则需要承担无限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个人给朋友担保妻子没有连带责任。个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不牵扯家庭,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做担保的,并且配偶同意的,对双方财产的分割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
股东对法人债务承担不用承担责任。因为公司法人享有独立财产权,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只有在滥用法人地位给公司带来损失时,需要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公司债务,股东自己是否承担责任,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
有限责任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公司不能上市,但是可以变更公司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只是需要满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对主债务人享有的支付本息请求权、支付违约金请求权、担保物权等。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对主债务人享有的支付本息请求权、支付违约金请求权、担保物权等。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对主债务人享有的支付本息请求权、支付违约金请求权、担保物权等。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以其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企业的法人代表是股东,在完成出资责任后,对企业的欠债不承担连带的责任。《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