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5
子女继承遗产的方式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法定第一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
配偶、子女遗产继承比例原则上是平等的。但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权男女平等,父母的子女皆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一般应当以均等分配为原则。继承人之间也可以进行协商,对财产的分配可以不实行均等分配。如果协商不成,继承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遗产分配
多子女继承房产时,有遗嘱的依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一般子女均等分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妻子和孩子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分额一般是均等的。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
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的规定: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
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原则上,同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 ①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原则上,同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 ①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
1、房屋遗产可按照如下方式予以继承分割: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约定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继承人有多个的,一方取得遗产房的所有权,但同时需要对其他的继承人按照他们的继承份额作出补偿。 2、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是平均分配遗产,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房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遗产继承分配一般是均等分配。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