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1、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原告不需要重新写一份起诉状。 2、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应该由原一审法院重新按一审程序进行审理,所审理的内容仍然是原来原告所起诉的内容,也就是按照原告原来的起诉书的内容进行审理,所以原告是不需要重新写一份起诉状的。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因为发回重审了,法律规定是全案发回,因此一审的离婚没有生效。 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二审与一审程序是不同的,你说这次的庭审是一审还是二审不甚清楚,重新开庭无论是二审还还是发回重审,均无需说明被告不到庭的原因,法律规定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审理查明后可以缺席判决。重新开庭的与否,属于法官审判
原告拒绝签收省高院的裁定,不影响裁定的效力。(送达人只要在送达证上注明即可)案件发回重审后,按正常的法律程序重新审理,原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制度判决。判决作出后,原告不在法定的15日期限内提出上诉的,
发回重审的案子相当于一审程序,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不服,在上诉期内是可以再次上诉的。
对二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审判监督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民事诉讼法关于一审二审再审的规定如下: 1、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2、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3、再审案
一审二审三审四审一共可以二审。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一共可以到二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