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效过期,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不具备正当理由的,不得申请工伤认定。
一旦认定工伤,即可根据国家法律获得较高的赔偿。所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1年内,要求工伤认定是索要赔偿最快也最有力的方式。工伤事故发生1年后,若工伤认定已过时效,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超过工伤认定时限,也超过了民事诉讼时效,不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工伤职工只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用人单位愿意赔偿的,不受限制。
如果单位与劳动者一方的工伤认定期限均超过了,劳动者不能要求工伤赔偿,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或者第三者依法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等费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
用人单位超过工伤认定时限,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再次申请鉴定;超过工伤认定时效未超过民事诉讼时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都超过工伤职工只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过了做工伤认定时间的,如果是因为以下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导致的,则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人社局不予受理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非劳动者的原因导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经过以后,虽然无法再认定工伤了,但是如果存在侵权人的,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侵权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没有侵权人的,一般由劳动者本人承担超过工伤认定的期限所导致的后果。
过了工伤认定时间的,虽然无法再认定工伤了,但是如果存在侵权人的,可以依法向侵权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没有侵权人的。则由本人承担超过工伤认定的期限所导致的后果。
首先,非劳动者的原因导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超过该期限的,劳动保障部门不再受理,如果因有合理事由而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1年期限内。
法律中确实有规定48小时抢救时间的说明,但在具体工伤事故认定中,应当对具体情况进行界定,并不是说超过48小时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工作认定的关键在于,一是工作时间,二是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造成的人身伤害,如果符合这两点,都应被认定为工伤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