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刑事拘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主要适用于有犯罪嫌疑但未达逮捕条件的嫌疑人,时间不超过三日。在刑拘期间若当事人洗清嫌疑或逮捕的证据不足,则会被释放或取保候审。符合逮捕条件的则进入逮捕程序,侦查结束后移交检察院起诉。从被刑拘开始,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了,可以请辩护律师保护其合法权益。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
刑事拘留有错误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使侦查、起诉、审判职权的机关、看守所,但是,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公民,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拘留公民,羁押期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因此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发现刑事拘留措施是错误的,则应当撤销刑事拘留的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给予释放,但根据案件的审查情况,需要采取其
被刑事拘留了之后,犯人亲属可以请律师作为辩护人,与犯人进行联系。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被刑事拘留了,犯罪嫌疑人、监护人、近亲属都有权委托辩护人,但是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应当及时讯问,并决定是否申请批捕。如果是公安机关拘留的,那么应当在拘留犯罪嫌疑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如果认为应当逮捕,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
即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拘后不一定会被判刑。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
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 3、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不需要再执行行政拘留),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
如果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那么会释放。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
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一般会接着判处刑罚,刑拘后被批捕与最终是否会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没有必然联系。因为中间还有一个审查起诉的程序,在这个程序中,可能会出现法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的三种结果。
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但判刑的可能性非常大。 首先,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是否涉嫌触犯刑法,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