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代位继承的处理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转继承的处理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
发生转继承后,不存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现在已经发生转继承了,证明被继承人的子女,没有在继承人之前死亡。所以无法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处理: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2、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
代位继承一般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的条件: 1、前提条件。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主体条件。代位继承人只能为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
代位继承的处理: 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 2、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转继承的处理: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
股东代位诉讼的条件主要包括: 1、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应当先履行前置程序,向监事会、董事会或者监事、执行董事提出书面请求; 2、股东所持股份符合法律规定; 3、在紧急情况下,股东也可以直接提起股东代位诉讼。
股东代位诉讼的条件如下:1.提起诉讼的股东是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如果在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前,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禁止股东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的,股东继承人则不能依法获得股东资格,而只能继承原股东在公司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但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隔代之间,比如儿子或女儿先于父母去世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但夫妻之间不存在代位继承的规定。
遗产代位继承不涉及赡养问题,代位继承与赡养问题没有关系。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一、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
代孕者生下的孩子是否可以继承遗产,如果夫妻俩都同意代孕的话孩子是有继承权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购买了单位的集资房,那么要先看看购买的房屋是不是有全部产权的,如果是得到了全部产权的,那么当然可以继承了; 而如果是没有全部产权的话,那么一般只能用于居住跟使用,但是不能对其处分,想要过户的话必须有全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