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一般情况下合伙债务的承担是:合伙企业对其债务负责,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一般情况下合伙债务由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人承担的责任超过了其应当分担的比例的,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个人合伙对合伙期间的债务一般情况下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债务人死亡,如果其继承人不能承担责任的,则由担保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担责。担保人应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保证。如果继承人能承担责任的,则由继承人先以其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担责。
债务人死亡,如果其继承人不能承担责任的,则由担保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担责。担保人应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保证。如果继承人能承担责任的,则由继承人先以其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担责。
(一)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中合伙人
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欠款,除了应当归还的主债务部分外; 还包括合同中约定的利息、超过还债期限的利息等。当然,一般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之后能够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对合伙人的债务规定为,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人清偿的合伙债务超过了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则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
有限合伙人需要承担的债务为以其认缴出资额度为限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责任。《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在有限公司中,一旦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有限公司的股东也需要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具体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不到位,出资不足,虚报注册资本;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
合伙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两部分: 一是全体合伙人对外应就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包括合伙组织因违约、侵权或财产不足以偿付合同债务时应承担的无限违约责任。 二是合伙人内部的责任。包括出资违约责任,拒绝承担无限责任的违约责任,擅自将自己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