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确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被扶(抚)养人以患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抚)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根据《条例》规定,确定被扶(抚)养人的标准有两项,一是受患者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抚)养,二是没有劳动能力。实践中,被扶(抚)养人的范围包括患者的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按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的,每满一年少计算一年。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时间计算到18岁。
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具体标准:如果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计算时间计算到18岁。如果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则每满一年少计算一年。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赔偿依据是什么:对于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的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受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和受理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消费水平和收入水平所影响。当然被扶养人的年龄也是个参考的因素。若被扶养
(一)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20%左右的比例进行计算。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 (二)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 1、被扶养人生活费=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
我国法律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应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受害人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称为被扶养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法院所在地一年的城镇公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住的公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被扶养人是没有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年限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支付年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1、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期给付到其独立生活时止,一次给付的,原则上计算到十八周岁; 2、被扶养人是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原则上给付到其恢复劳动能力或死亡时止; 3、被扶养人是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确定标准如下: 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未成年子女的扶养费金额的计算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