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法院指定监护人具体包含如下程序: 1、如果没有提前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程序如下: 1、先经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顺序指定; 2、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3、有关当事
法院指定监护人需要遵守的流程是: 1、确定监护人的范围; 2、各位有监护资格的主体表达自己的意愿; 3、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4、法院选定监护人。
植物人确定监护人的程序: 1、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植物人的近亲属或其它具有监护资格和能力的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2、法院指定监护人; 3、对指定不服,应当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审理是否应当撤销指定。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程序有:有关当事人对指定监护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程序: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法院按照以下程序对被监护人进行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监护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程序: (1)事先未确定监护人的,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不能协商监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其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被监护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监护人可
法院指定监护人程序是:第一,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第二,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
以未成年子女为例,监护人的确定顺序:第一顺序是孩子的父母,如果孩子父母都已经死亡或是没有监护能力的,则第二顺位监护人是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第三顺位是有监护能力的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也可以成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到法院申请监护人程序: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到法院申请监护人程序是: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3.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
指定监护人程序: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