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国家专项计划)是指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制定的一项专项计划。主要内容是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
农民不同意征地的,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农村村民如果因对征收补偿不服而不同意征地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家占用农民土地后,需要对农民进行赔偿,费用有以下几个: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等等。对于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火炬计划是指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性科技计划,其推动了科技工作总体战略布局的调整。全国共组织实施火炬计划项目24000项,90%以来自企业的自有计划或国内开发的技术。树立四面旗帜,引领科技经济发展。即引领科学技术面向经济建设,推动科技成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需要在当地政府部门具体查询。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
安置补偿费与是否有住房无关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安置补偿费的标准。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
1.征用土地一般是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2.征用土地的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