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合伙企业清算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1、从清算的组织者来看,可以分为合伙人组织的清算和合伙人之外的人或单位组织的清算。清算人一般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
合伙企业出资方式有: 1.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合伙企业中的出资方式具体包括: 1、以货币出资; 2、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3、以劳务出资,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4、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
合伙企业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企业出资方式如下: 1、普通合伙人的投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或者劳务出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金额和支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2、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出资种类不限,既可以是实物形态的,如房屋、资金、设备、工具等可以是无形财产,如劳务、技术以至信誉。技术既可以是专利技术,也可以是未经专利登记的专有技术,还可以是一技之长的某种技艺。此外,债权、商标使用权、商号使用权也可作为合伙人的出资。总之
合伙企业的形式有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两种形式。普通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需要承担无限连带的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形成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
合伙企业中出资方式有: 1、货币出资; 2、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3、劳务出资,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合伙企业的清算需要注意由清算人进行,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指定一名以上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