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检察院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对被
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被告人的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必须在接到人民法院判决书后十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第一审的时候法院会在判决和裁定后,被告人、自诉人以
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到六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必须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10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定
刑事诉讼中规定上诉期限,旨在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必要的时间考虑、准备上诉,以更充分地行使上诉权,同时保障第二审程序及时、顺利进行,并且使正确合法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得到迅速执行,错误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得到及时纠正。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
刑事案件上诉期限是十日,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
刑事案件一般一审案件从收到起诉书起到最后的判决,审理期限可以有十七个月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收案立案进行审查是需要七天的时间。对于一审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二个月,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例外。如果是在审判的过程当中需要进行补充侦查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