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连续计算。分为两种情况: 1、普通程序,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2、简易程序,3个月
刑事案件一审不服的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经被告人同意,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也可以提出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对刑事案件一审不服的,应当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十日内,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的,也可以提出上诉。
一般刑事案件审理期限需要二个月至六个月。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不得超过三个月;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公诉案件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刑事案件法律规定如果一审不服是可以进行上诉的。如果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是有权在判决书送到的那一天起十五天里面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去提起上诉的。可以附带民事诉讼的一些当事人以及他们的一些法定的代理人,向地方各级的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二审的期限是: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最高院关于申诉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法院应当在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对需要指令再审的,法院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
最高院关于申诉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法院应当在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对需要指令再审的,法院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
刑事公诉案件的审限是两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
刑事案件二审抗诉期限为五日或十日。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
开庭到判决的时间,由主审法官决定,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具体的开庭时间、地点当事人可以等法院通知。根据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1.刑事上讼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2.民事上诉期限: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