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养子女对养父母当然有赡养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就形成了; 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的规定,所以养子女当然有义务赡养养父母。
抱养的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因为从收养关系成立起,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就拥有了法律规定的抚养、探望和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养子女成年后,对尽了抚养义务的养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养子
收养关系成立的,子女对养母有赡养义务;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要承担赡养养父母的责任。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一种亲属,属于姻亲。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有抚养义务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费,没有受其继父或母的抚养
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安慰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在司法实践中,有三种情形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婚的成年子女没有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 2、已婚成年子女没有经济收入
父母对子女应当是抚养,子女对父母才是赡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后孙子女一般情况下对祖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如果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因为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继子女要承担赡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