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在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之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的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申请劳动关系认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仲裁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需要六个月左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劳动仲裁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仲裁受理后,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为一年。属于拖欠工资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劳动仲裁受理时间:收到仲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当事人不能因经济纠纷而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因劳动纠纷而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为一年,而仲裁庭作出裁决的期限是四十五日内;如果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不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