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进行解散清算,应当由股东会召开股东会或者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应当召开股东会,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并成立清算组的决议;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东为法人的,由该法人股东指定的人员成为清
破产原因是指债务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的状态。对债务人的清偿能力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评价: 第一是债务人对到期债务是否有即时能力清偿; 第二是债务人的资产是否足够抵偿其所有债务(无论到期与否)。
有刑事风险和民事风险。 1、刑事风险,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将构成妨害清算罪; 2、民事风险,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
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破产宣告,破产宣告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理制定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或者人民法院
有刑事风险和民事风险。1、刑事风险,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将构成妨害清算罪;2、民事风险,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有限公司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组成,但不一定是全部的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清算人员可以是股东。还可以聘任机构或者是人员进行清算,比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来进行清算。而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并及时指定组成清算组的成员。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
破产清算的作用是保护股东的权益、保护广大债权人的权益。若是企业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企业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如下: 1、企业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拖欠职工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助、抚恤费用; 3、欠缴的剩余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妨害清算罪构成条件有: 1、对象要求: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国家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本罪客观表现为公司、企业清算时隐匿财产、虚假记录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或者在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