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2
成立清算公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该公司的股东人数在五十个以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名称。
1、在企业已经严重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后成立的;非破产企业清算组织是在企业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且在企业资产足以偿还其债务的前提下成立的。当然,若通过清算程序,发现企业已实际资不抵债时,企业可宣布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重新成立清算组织。 2、破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清算。《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
清算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有限公司可以由股东成立,股份公司可以由董事确定的人员组成。也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比如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事务所等。
公司破产清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公司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 2、缺乏挽救的可能性,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强制清算程序中主要由
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有以下条件: 一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
破产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的职权有: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
破产清算保全的法定解除条件有: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
清算组在破产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1、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权利; 2、处理公司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 3、清理公司财产; 4、清偿公司债务等职权。
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