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法定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法定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法定继承纠纷。 法定继承纠纷包括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承包人死亡后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条件为:继承时承包期限没有超过;原承包人是个人承包;承包的项目须是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等,自然人死亡时候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为遗产,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在正常情形下,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便可依继承顺序的直接行使继承权。但也有可能出现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这时被代位继承人在客观上就无法行
房屋继承的条件有: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后才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
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得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的继承人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权丧失,又可以被称为“继承权的剥夺”,主要指的是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丧失通常可以分为: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两种情况。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种: 1、继承人对被继承人
第一法定继承人,即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时,具有优先继承权的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说的“第一”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另外,这里说的“子女”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包括: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