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
需要下列材料: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申请办理房产证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登记申请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继承房产办不动产登记需要以下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进行财产公证的时,需要的手续和步骤为: 1、需提前准备相关的公证材料。一般包含个人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户口本,已婚人士还需要携带结婚证;与约定内容相关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例如房产证,如果还没有拿到房产证的,可以携带购房合同及付款的发票凭
办理农村宅基地房产证的材料是: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宅基地房屋测绘报告、村委会证明及村委会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有关证明文件与材料。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证明。 2、宅基地使用权证明。 3、房屋测绘报告以及平面图。 4、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登记申请书。 6、其他材料。
一、办理房产证应准备以下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
办房产证需要的资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房产证变更登记申请表、已婚的需要有结婚证、离婚的需要有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及其他必要性材料等。
房产继承需要的资料有: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或遗嘱、遗赠协议;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公证书。 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
去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带上房产公证的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契税发票等的相关材料以及公证处要求的其他材料。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