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7
债务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诉。起诉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查找债务人财产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 二、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 三、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交流获取财产信息; 四、到公共财产管理及登记机关查找财产线索。
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
债务人找不到能去法院起诉。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但是没有找到被告本人的,则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是必须出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会进行拘传,如果不是必须出庭的被告经过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会作出缺席判决。
法院起诉没有找到本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也就是人民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
债务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诉,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符合债务人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
债务人找不到了处理方法: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
找不到借款人,对于其债务可以进行起诉处理。债务人失踪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以及缺席判决,法院判决之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债务人找不到的处理方法: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
债务人找不到了处理方法: 第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第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
这个问题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首先要看老婆有没有在老公的欠条上签字,如果签字了,那债主是可以起诉夫妻俩的。如果欠条只有老公的签字,对方又不能证明老公将这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那么对方就只能起诉老公了,不能起诉老婆。
债务人找不到,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