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分公司能与职工签劳动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属于分支机构,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的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招用劳动者签订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都是可以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对劳动合同签订的最低期限做出规定,《劳动合同法》仅仅将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协商即可。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不可以签订合同。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要总公司承担,并不能凭这样的合同对抗第三人。 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
公司的股东一般是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但股东在公司就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口头劳动合同无效。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干了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时,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
公司只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只要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订立了就有效,劳动者有权利要求单位提供一份给劳动者,如果公司拒不提供,劳动者可以反馈的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提供一份劳动合
不正常。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是处于劣势地位的,所以与签订用工合同是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最大保障。如果员工入职不签订合同,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作为维系,会很容易产生劳资纠纷,所以劳动合同的签订不能忽视。
公司与员工重新签订合同是否合法视情况而定。在职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公司提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单方终止原劳动合同的意愿,如果职工同意重签,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新合同并约定原劳动合同作废。如果职工不同意,则有权拒绝,原劳动合同仍然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