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胁从犯是指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精神威胁或者强迫的犯罪分子。胁从犯还应当对犯罪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认定胁从犯的主要要件是看是身体控制还是精神威胁和强迫。如果身体控制导致犯罪成功,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胁从犯罪,就不受刑事处罚。如果行为人只在精神上受到威胁
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胁从犯是我国刑法的独特体例。它有两个特征:一是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本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由于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才参加了共同犯罪。
胁从犯是中国刑法中特有的共同犯罪人的一种,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但是受某种外来的力而被迫参加的,或者是因受蒙蔽而参与了犯罪,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其本身没有
胁从犯的刑事责任具体是: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也就是说其参加犯罪并非自己的主观意愿。
刑法对胁从犯刑事责任的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胁从犯一般在共同犯罪中出于从属地位,故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的本质特征: 1、受胁迫而参加犯罪是胁从犯的本质特征,也是其在各共同犯罪人中获得最为宽大处罚的根本原因。 2、我国刑法对主犯、从犯和胁从犯,是采用按作用为主的标准进行分类。
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人。刑事责任为: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按照《刑法》第28条的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胁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 (1)中国刑法对胁从犯采取必减主义。即对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对胁从犯予以减
胁从犯的构成特征如下: 1、主观上,虽然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共同犯罪,但从内心来看,行为人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而参与共同犯罪; 2、虽然客观上行为人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其犯罪行为相对消极,缺乏积极
胁从犯和从犯不一样。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和从犯是不一样的。从犯是主犯的对称,共犯种类之一。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但是受某种外来的力而被迫参加的,或者是因受蒙蔽而参与了犯罪,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
胁从犯和从犯不一样。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