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要看情形而定。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只要对违约金的性质、定金的性质予以明确约定,在某种情形下是可以同时适用的。 1、所谓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而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
代通知金不能约定。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时,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内容,自然不可以约定。
代通知金不能约定。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时,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内容,自然不可以约定。
补偿金与代通知金是可以并用的。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支付补偿金的条件,同时用人单位又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话,是可以同时获得补偿金和代通知金的。
合同法保证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约定,但是在出现合同违约或者是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只能由当事人一方进行选择适用,需要注意的是,选择适用保证金还是违约金,应当由当事人中的没有实施违约行为的一方进行,违约方没有选择权。
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适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且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对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定金和违约金是不可以同时主张的,合同其中一方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其中的一种来追究另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因此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只能选择适用。从法理上进行分析,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则有违公平原则的基本精神。对于违约方过
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用。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定金和违约金,都是为督促合同方履行义务而设立的一种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两者是不可同时适用的。在实务中应注意:合同中对违约金性质约定不明的,视为赔偿性违约金。合同当事人可依自
违约金和定金条款不可以同时适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