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0
公司解散后债权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公司解散不可以不支付债权人债务。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在清算完财产后清偿债权人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
公司解散后,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清算之后,对债权人进行债权清偿。
公司解散不可以不支付债权人债务。 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在清算完财产后清偿债权人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后,债务承担主体仍是公司。因为公司解散在没有注销之前,其实体并未消灭,公司仍然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其对债务仍然有偿还的责任义务,其仍然应当以全部财产来偿还公司的债务。 公司解散的会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清算后所得的财产会用来
公司解散后会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的财产和债务,清算后所得的财产会用来清偿公司的债务。如果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解散后债务可通过下列方式处理:首先,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然后,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解散后对外的欠债,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的时候偿还。公司解散时,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并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
公司解散后债务债权以及公司的资产全部由清算组管理。清算组指定财产分配方案,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后,清偿公司债务,还有剩余财产的,可以分配给股东。
债权人一般不可以解散公司。因为公司解散须满足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可以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可以起诉清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的规定: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